手機是收購而來
看著照片漂亮想還手機
跟著民警到了渝碚路派出所后,42歲的董某自稱在石橋鋪收購舊手機為生。4月8日下午,一名老頭來到董某的攤子前賣一部白色小米A4手機,董某以500多元的價格買下,準備刷屏后賣給別人。
當天晚上,董某拿著手機回家想刷屏,順便翻了翻手機里的照片。里面有一些瑩瑩的自拍照,長頭發、瓜子臉,妝容清淡,“樣子有點小乖。”董某說自己心中一動,想見一下這個妹妹。
第二天,董某按照這部手機顯示的機主號碼發了短息,對方果然回復了。一來二去,終于跟乖妹妹約好好時間見面了,哪知卻被警察抓了。民警分析,董某也許并不是想跟瑩瑩耍朋友,只是色心又起。根據民警查詢,董某是個有案底的人,曾兩次因“色”字被拘留。
在派出所,民警對董某的行為進行了教育,并將手機還給了瑩瑩。同時,民警還提醒,撿到手機應該還給失主,給多少酬金要看失主意愿。如果拿著手機不還,還以金錢要挾,就要算詐騙了。